关于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考核、换证、互通互认等,应急管理部有回应
2026-09-20 23:21:05
中国政府网(转载)
据统计,全国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目前有1800多万人。近期,部分工友在中国政府网“@国务院 我来说”栏目留言,反映申领、使用特种作业操作证存在的一些疑问,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答复。
来自陕西的网民称,持有在老家考取的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操作证,但到外省打工时,当地说不认,需重新参加培训考试。答:政策规定很明确,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该证件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式样、标准。根据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体证书和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在湖北从事电焊工作的网民称,想考取特种作业证,但务工地有关单位要求回户籍地申请,耗时费力。答:《规定》明确,申请考试的从业人员,可以向全国任意考核发证机关或者其委托的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取消了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要求。
来自江苏无锡的网民称,希望取消重复性应试培训,让工友们少误工、省点钱。
答:对于已经完成培训但经考试、补考仍不合格的,此次《规定》取消了重新培训的要求,减轻从业人员经济负担。同时,理论考试不限次数,实际操作考试由原来的1次增加为5次,经5次实际操作考试仍然不合格的,需重新报名参加理论考试,重新报名时也不再需要参加培训。
来自浙江杭州的网民称,持有的电焊证每3年就要复审1次,希望能延长有效期限。答:6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取消了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的要求,改为每6年换证。此次还推出了特殊原因延期换证制度,因未进行换证或者延期换证导致证书失效的,如果失效未超过1年,可以继续按照换证办理,但需要注意的是,证书失效期间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如果失效超过1年,就只能按照首次取证办理。——不同部门证书互通互认有进展,将减轻工友培训考试负担
多地网民称,应急、住建、市场监管都有各自颁发的证书,有时施工单位只认其中1项,导致工友们重复考证。答:根据今年1月印发的《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互通互认已有明确规定。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方面。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在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建筑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时,可免予安全作业培训,直接参加建筑电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焊工职业资格证书方面。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在向颁发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地区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相应操作证时,可免予安全作业培训,直接参加建筑焊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在申请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证书时,可免予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考试,参加其他相关内容要求的考试。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在申请应急管理部门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时,可免予安全技术培训,直接参加安全技术考试。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证书的人员,在申请应急管理部门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时,可免予安全技术培训和理论考试,直接参加安全技术实操考试。